2005年7月18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地里少毛竹果园毁果树
黄莺

  近日,砍毁他人100余棵果树的丰某被淳安县检察院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
  50岁的丰某心胸狭隘报复心重。2004年10月份,丰某家菜地里的7根毛竹被人砍掉,他猜疑是同村村民丰某某所砍,于是决定暗中报复。两个多月后,丰某在夜里两次窜至丰某某的果树园里,用刀砍、手拔,毁坏板栗树、桔子树、梨树、柿子树等共计118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20余元。(黄莺)